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 地方政策
到2022年,創建西平小麥、平輿白芝麻等省級以上農業區域公用品牌5個;培育一加一、十三香等價值10億元以上的企業品牌10個;培育老查記饅頭、正道小磨香油等產品品牌30個以上……7月30日,駐馬店市政府網站印發《駐馬店市農業品牌培育實施方案》,提出了上述農業品牌培育目標。同時,駐馬店還成立了農業品牌培育工作領導小組。
如何推進農業品牌建設?駐馬店出臺了這些新舉措和任務。
培育品牌建設主體。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年均培訓新型職業農民200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400家;創建農民合作社示范社450家;創建示范家庭農場200家。
建設規模化生產基地。到2022年,全市建設品牌農產品生產基地達到40個以上,國家和省級農業綜合標準化示范區(項目)50個以上。
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每年制定并發布農業地方標準10項以上,編寫印發符合農業生產實際、群眾歡迎、簡便易行的操作規程10項以上。
建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制定《駐馬店市知名農業品牌目錄制度管理辦法》、《駐馬店市知名農業品牌評價辦法》,按年度開展市級知名農業品牌評選活動,根據評選結果建立并發布《駐馬店市知名農業品牌目錄》。對入選目錄的品牌實行動態管理,嚴格執行進入和退出制度。2019年12月底前發布我市農業品牌評價標準及辦法;從2020年開始,每年第二季度開展農業品牌目錄的評選和發布工作。
鼓勵支持企業在省內外城市建立農業品牌展銷中心,組織駐馬店市知名農業品牌整體打包進入,打造駐馬店農業品牌旗艦店等。
方案同時提出了落實扶持政策。方案指出,整合現有涉農資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農業品牌規劃、培育、營銷、宣傳和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開展農業品牌建設培訓行動,向各類主體普及推廣農業品牌培育、創建、保護知識;鼓勵金融機構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扶持出口農產品在境外商標注冊,全面落實品牌農產品生產、出口等稅收優惠政策;擴大農業品牌在質量獎評比中所占比例,鼓勵農業品牌創建各級質量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