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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農委、農業局、農機(農業、種植、種植養殖)中心,首農集團,局屬各相關單位、機關相關處室:
按照相關要求,為做好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結合我市及各區農業結構調整思路,科學合理制定2017年購機補貼工作計劃,現就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1.此次調查請各區農機部門牽頭,召開座談會,會同糧經、蔬菜、畜牧、水產等部門共同完成,最終由農機主管部門報送本區需求表。請首農集團調查、匯總本單位需求,單獨報送。
2.各區農機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在調研農機購置補貼需求時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于申報的需求要逐鄉鎮、村核實情況,防止出現補貼機具指標分配后,用戶需求發生變化的現象。
3.在征求意見時請向各行業部門和具體用戶解釋清楚相關政策,一是補貼比例為50%,需用戶自籌50%;二是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請嚴格按照《北京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規定的補貼種類范圍申報,對于補貼范圍以外的機械不要再次申報;三是補貼采取政府采購,直接將機械發至用戶手中的方式,自行購買的機械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4.今年全市農業重點圍繞農業節水、“菜籃子”工程建設、種業發展、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畜牧水產業和果業等工作開展,請各相關單位側重上述機械進行調查;其他常規機械也可以繼續申報。
5.對于5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各區農機管理部門要核實用戶的經營情況,包括主要經營項目、市場銷量、帶動周邊農民增收情況等,需經區政府同意,專家論證,形成項目申報書單獨申報,并且土地、規劃、環評等手續齊全,自籌資金充足。
6.請各單位于11月15日前將補貼需求申請和需求表報送至市農業局農機處,紙質蓋章版和電子版同時報送。需求表統一格式見附件。
7.2013-2015年補貼的所有機械,在2016年12月30前必須完成安裝驗收;對于個別因用戶需求變化、相關手續等原因無法安裝的,須于10月30前正式報送申請至市農業局,統一調劑使用。